加拿大黃國為移民法律事務所 - 香港救生艇頻道

實事求是 按部就班

香港市面有很多吃人血饅頭的移民中介,想趁機撈返一筆,推介一些油水豐厚的項目,而並非提供最適合其個人背景的移民方案給香港朋友。

黃先生完全避開其他項目,只談Stream A,當然不是不懂,反正過去近廿年服務內地人,已是駕輕就熟,但香港朋友,點解要捨易取難呢?

黃先生在這裡以影片方式,親自為大家解釋其他項目是何等的不切實際,就算你已經誤上賊船,仍然可以趁機上救生艇走Stream 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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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黃國為移民法律事務所|Ling Wong & Associates
移民 留學 公民法律咨詢
加拿大移民部專業資格認證號: R421511
律政處委任監誓專員
加拿大移民顧問監管局ICCRC創局成員
加拿大移民法律研究院CMI院士, 前董事兼財務總監
加拿大專業移民顧問協會CSIC前副主席
國家銀行投資移民項目特許顧問
加鼎銀行投資移民項目特許顧問


加拿大黃國為移民法律事務所 - 香港救生艇頻道

公眾利益帖 - IRCC 2025.12.18 關於Stream B 工時算法指引分析

文中連結如下

IRCC 2025.12.18 宣佈
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

移民法律第25.2 (1) 以 Public policy considerations
laws-lois.justice.gc.ca/eng/acts/i-2.5/page-5.html…

移民條例R186(l)
laws-lois.justice.gc.ca/eng/regulations/sor-2002-2…

IRCC給申請人的指引
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

Permanent residence pathways for Hong Kong residents: Assessing the application against the public policy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
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

1 month ago | [YT] | 3

加拿大黃國為移民法律事務所 - 香港救生艇頻道

@前言


隨著 Hong Kong Pathway 臨近落幕, 加上 Stream A/B 審批時間越來越長, 香港朋友更加關注 Express Entry. 請點擊以下適用於你的情況, 希望我們的團隊可以幫到你



@情況1: 我已經申請了A/B, 想知道EE啱唔啱我
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2nKp7vSBOe6ieyhoo3HnMPNPI…



@情況2: 因各種原因, 我趕不及2026.08.31前申請B
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iztPWQu9lq6KnIxzBozZUTBet…



@情況3: 因各種原因, 我趕不及2026.08.31前申請A
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1te3cqKGUMs8voH3UZhWvXjHH…



@情況4: 我的EE/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(CEC) or Federal Skilled Worker (FSW) 收到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 (PFL), 被要求補充材料, 唔知點處理, 求救
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eeF1SQsxb7uHW8UgHnKGEjR--…



@情況5: 我的EE/ CEC or FSW 被拒, 怎辦
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imAxOB2EuqHvMX44djsIUnTeC…



@結論
聯絡黃先生: alfred@lingwong.ca



約時間付費咨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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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months ago | [YT] |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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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11.17 (更新版)



2026-2028 Immigration Levels Plan - 關香港人乜事?



@前言
財政預算及2026-2028 Immigration Levels Plan上星期先後公佈了, 立即成為坊間的熱門議題, 不少本地及香港的網媒和KOL也趁熱鬧, 感性的理性的, 莫衷一是. 有些本地傳媒朋友及客戶也希望黃先生講兩句, 所以百忙中也要回應



@未來兩年特別措施
總理換了, 但執政的仍是自由黨, 至於移民事務, 新任移民部長大體上是 “蕭規曹循”, 對業界來說, 我們看到移民部長釋出很清晰的固守方案, 未來兩年的特別措施, 可以理解為過渡期, 最終目標是重回正軌, 每年接收移民人數不超過人口的1%, 至於外勞及留學生, 不超過5%



所指的特別措施是未來兩年共額外接收148,000在加拿大的合法外勞,
其中a) 115,000從已通過難民或政庇申請的群體中, b) 33,000從skilled workers, 即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(NOC)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) 的 TEER 0-3 (注: 國際畢業生卻要求TEER 0-1的工種才夠資格替配偶申請SOWP)



至於a), 是配合現時加拿大職業短缺的需要, 很明顯的例子是建築行業的技術人員. 至於b), 政策已說得很清楚, 目標是 “…… in specific in-demand sectors - with a focus on those in rural areas.”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, 這部分以下環節繼續探討



@2026-2028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
首先, 我們嘗試跟2025-2027的數字比較, 為行文方便, 只集中談談2026保留原定目標380,000之下, 4大移民類別的變動



1. Economic經濟類:
這類別受特別垂青, 從229,750提升至239,800, 特別注意的是, 添加的近半預留給PNP省提名類用. 言下之意, 聯邦政府未來趨向下放更多靈活性給各省, 首先提升其年度配額, 鼓勵各省根據其獨特經濟發展模式和優勢, 自訂標準, 吸收外國投資或人材, 配合其發展需要. 我們認為這是合時宜的大方向, 更有效地分佈新移民在全國落腳, 總比擠在多倫多及溫哥華這類大城市好, 二來是減輕IRCC的工作量, 因為只需要把最後體檢及安檢兩關, 因為前期篩選及評核的煩瑣工作, 省的移民廳已完成!
至於其他經濟類的分枝, 看似減少了, 不過之前略略提及的額外配額33,000, 足以彌補其差額, 細節下談



2. Family家庭團聚類:
2026接收數目相應地向下微調, 但受影響的只是父母或祖父母類而已, 亦意味著自由黨過去多年廣收後者的政策逆轉. 這方面, 如果是回流的加籍香港人, 不論海外或境內申請, 影響可算輕微



3. Refugees and Protected Persons難民類:
最新2026數字由58,350下調至49,300, 看似9,050, 但不要忘記, 未來兩年有額外的115,000配額照顧這群體. 言下之意, 非技術性的難民獲批者, 他們的移民空間其實沒有收窄, 甚至可以說是擴闊了



4. 人道主義與同情理由及其他類別Humanitarian & Compassionate and Other:
Hong Kong Pathway歸納於H&C and Other類的後者, 同類的還有烏克蘭及蘇丹的特別措施, 最新2026數字維持在6,900不變, 但2027前景由4,300上調至5,000, 雖然滿足不了香港人的需要, 但少有進步. 大家忐忑不安之餘, 希望看到一點點移民部的善意. 黃先生過去一直與大家分享移民部的政治倫理, 各類申請的處理優先, 內部是有靈活性的, 如果可以多處理Stream A/B, “做咗就算”, 但如果香港人大鑼大鼓把IRCC迫去牆角, 要求這個那個, 移民部不可能給任何承諾, 也不會告訴大家 “得㗎喇 如有鬆動 我哋識做㗎喇”



@未來兩年額外33,000配額關香港人乜事?
大家希望救生艇申請人會受惠於這一次性措施, 但黃先生善意提醒大家不要過份解讀, 客觀分析如下:

1. 有圖有真相, IRCC重點是 “in specific in-demand sectors – with a focus on those in rural areas.”



2. 同樣有圖有真相, the writing is on the wall, 如下

3. Stream B 申請人確實是有不少於1年的加拿大工作經驗, 但不計較工作的skill level, 難道IRCC會在所有的Stream B申請人的工作經驗以技術水平再分類處理, 屬於in-demand就優先獲批, 黃先生覺得不現實



4. Hong Kong Pathway分Stream A及Stream B, 這是給申請人選邊站, 但對移民部來說, 不論A/B都是HKP, 難道會垂青B冷落A嗎, 黃先生覺得不現實



@未來兩年額外33,000配額的潛在功能
美國對優才的H1B工作簽證由明年開始, 僱主每年要付US$100,000申請費, 總理即時反應是冷手執個熱煎堆, 立刻跳出來說加拿大會為這批人大開中門, 符合條件的加拿大企業, 用加拿大移民為誘因, 先經過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 foreign worker program (www.canada.ca/en/employment-social-development/ser…) 給這批優才拿employer-specific工簽, 之後支持他們的移民申請



除了以上外, IRCC當然亦有其他盤算, 因此政策寫得很non-specific, 就可以保留主動權及靈活性, 但肯定是 “擇肥而食”, 而target group不似是Stream B 的香港朋友吧



@可以走Express Entry (EE) 嗎?
香港人社區對這議題越來越關注, 我們嘗試用最簡單的方法幫大家了解這頗為複雜的移民途徑:



1. EE只是篩選系統, 支持Federal Skilled Worker (FSW), Canadian Experienced Class (CEC), 及Federal Skilled Trade (FST) 3大移民, 但部分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(PNP), 獲得600加分的, 也歸納在這篩選系統



2. FSW原則上是用外國工作經驗申請, 而CEC則要求不少於1年加拿大工作經驗. 但如果兩者兼備, by default, EE系統會將申請人歸納於CEC處理



3. 大家可根據個人條件, 例如年齡, 英/法語水平, 海外及本地學歷和工作經驗等等, 如實在EE註冊平台報上, 系統會產生Comprehensive Ranking System (CRS)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, 與來自全球的競爭者分高下



4. 之前說CEC要求加拿大工作經驗, 當你在EE註冊的時候, 要主動告知IRCC職業所屬的NOC code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) 備案, 下一段談及的Category-based selection其實都是從這洐生出來. 作為業界, 我們看到EE的絕對優勢, 提供靈活性給IRCC針對性地引進外勞, 填補職業空缺



5. IRCC發Invitation To Apply (ITA) , 除了分數高低外, 也可以根據註冊者的背景, 即大家所知道category-based selection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, 針對性向被指定的若干行業伸出橄欖枝



6. Category-based selection包含6大範疇, 大家看圖識字, 我們嘗試引用Education occupations 下的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(ECE) NOC 42202繼續探討, 大家可以舉一反五, 了解其他Category種類



• 42202屬於Education occupations


• 就算IRCC垂青ECE背景的候選人, 也不可能一網打盡, 意思是, 脫離了大pool鬥分, 在小pool同一職業仍然存在競爭情況, 仍然是分高優先


i. Case scenario 1: Mary剛剛畢業於Seneca的ECE program, 就算立刻在EE平台註冊, 如果未有最起碼的相關工作經驗, 只能停留於大pool鬥分, 收到ITA的機會不高


ii. Case scenario 2: Iris同樣是剛剛畢業於Seneca的ECE program, 也累積了不少於6個月相關經驗, 如果立刻在EE平台註冊, 除了在大pool鬥分外, 理論上可等候IRCC垂青42202的機會. 就算遇到這機會, Iris仍面對小pool內的競爭. 如果年齡45歲以上, 英語水平是最起碼的CLB 5, 也無濟於事


• 以上Mary及Iris的case scenario 分析, 可借用於其他5類



@Reality check
Reality check所指的, 就算你歸類, 已在EE池子, 仍需要客觀了解根據你的CRS分數收到ITA的機率, 及IRCC對各種Category的垂青輕重. 請點擊這裡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) 看看過去IRCC發出ITA的頻密程度, 獲邀請對象及CRS cut-off分數, 我們繼續集中引用以上Education occupations 下的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(ECE) NOC 42202繼續分析



Round # Date Round type Invitations issued CRS cut-off
367 2025.09.17 Education occupations 2,500 462
344 2025.05.01 Education occupations 1,000 479







• Education occupations其實包括多個職業, 最近Round 367發出的2,500 ITA, 未有顯示這Category下多個職業的分佈, 大家只知道分水嶺是462

• 大家可以舉一反五, 用歸納於Education occupations 下的42202了解其他Categories, 了解自己的工作經驗能否歸類, CRS分數及Reality check. 就以42202為例, 如果CRS低於460, 大家亦看到機會不大



@如果你仍未在EE註冊
我們在此簡單分享處理EE註冊的事前準備功夫, 仍然以42202為例,



1. 首先確認客戶是符合NOC下42202 (noc.esdc.gc.ca/Structure/NOCProfile?code=42202&ver…) 所描述的, 包括main duties及 employment requirements等等, 因為移民官也是以始為依歸



2. 以上前期分析包括審閱employment contract, job offer, pay stubs, T4及Notice of Assessment, 一切穩妥後才在EE平台註冊



3. 收到ITA後, 因為前期功夫已做足, 輕易在60天限期內遞交移民申請

注: IRCC向你發出ITA的同時, 會鎖定你的EE profile, 即你的分數是憑甚麼拿的, 如果審批移民申請時發覺有差異, 只要被扣分後仍不低於那round的CRS cut-off就沒問題, 但如果發覺你遞交的資料不足以支持42202就會立刻被拒. 我們團隊樂於幫助大家事前部署



@如果你收到ITA, 但EE註冊是DIY的
我們團隊樂意接受委託, 替你完成整個程序, 如果發現NOC出了亂子, 在既定的NOC下, 嘗試找出解決方案, 滿足移民官的要求



@結論
就以42202為例, 當我們鼓勵Mary和Iris在EE註冊的同時, 也善意提醒潛在的風險, 因為要面對來自全球的隱形對手, 所以大前提是首先遞交其Stream A申請!

3 months ago | [YT] |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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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無一失 - Stream B 加拿大工作經驗DIY review

@前言
黃先生過去幾年一直與這裡的NGOs及教會團體保持緊密聯絡, 簡單回答香港朋友關於救生艇的問題, 最為熱門及critically重要的, 是移民官用甚麼客觀標準評核Stream B申請人是否符合加拿大工作經驗的要求.

@可否委託黃先生做DIY review?
我們事務所過去收到不少這類詢問, 早期也曾經接過這類要求, 但動工後, 才發覺雖不至於千瘡百孔, 但全面糾正也十分費事, 我們隊員投入的時間與付全費 (www.lingwong.ca/?p=9672) 的相約. 所以不再接受這類委託.

@Stream B加拿大工作經驗DIY review 包括甚麼服務?
1. 只接受已經遞交的香港朋友要求
2. 承上, 言下之意, 如還未遞交的, 請考慮全套服務 (www.lingwong.ca/?p=9672)
3. 我們會用移民官同一標準, 覆核你已遞交的相關資料, 給你簡單報告:
a. 資料齊全, 可以放心
b. 如存在有待改善的地方, 會明確提供指引, 盡快補充材料, 讓你等得安心
c. 如申請人完全不熟悉政策下已遞交申請, 但很明顯未符合要求, 與其空等, 不如釜底抽薪, 重新申請


@以上服務不包括甚麼?
所有以上沒有提及的事情, 例如個人資料及其他支持文件是否齊全, 又例如將來移民官要求申請人提交非加拿大工作經驗的補充, 如申請人出生證明, 隨行common-law partner的關係證明等等, 怒未能盡錄

@收費如何?
只是區區的 $500而已. 強調一點, 我們只是完善你的DIY申請, 不是你的法律代表人

@如果要重新申請, 收費如何?
以上提及如申請人完全不熟悉政策下已遞交申請, 但很明顯未符合要求, 與其空等, 不如釜底抽薪, 2026.08.31前重新申請, 已付的 $500, 可被當作全套服務 (www.lingwong.ca/?p=9672) 的訂金

@結論
基於加拿大年度接收移民的指標不斷縮小, 及移民部節省人力資源的情況下, 審批時間因而延長不是不合理, 我們提供的服務是讓你等得安心, 因為2026.08.31前仍然可以執返正. 請點擊 (www.lingwong.ca/?page_id=67) 聯絡我們, 黃先生收到詢問後才決定是否需要付費咨詢. 而$180咨詢費亦可從其後的 $500 服務費內扣除.

4 months ago | [YT] |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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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Hong Kong Watch公佈 「Hong Kong Pathway」 列入「work-based」 經濟類別 – 加拿大移民法律101大家齊齊學


前言


首先請點擊 (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bKksEsGBr_b-SpwmuQNQEUDW2…) 閱讀我們於2025.06.30發表的文章,補充HKFP 2025.06.27報導的不足。大概是巧合吧,收到這份文章的本地中文傳媒及網媒(包括關心香港人福祉的NGO及熱心人士)再發給黃先生HKW於2025.06.30發表本文章議題的Facebook帖文截圖 (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ZiY2QmlNP8SPp9c2jsoRsaajw…



我們首先用最簡單的方法深入淺出幫大家認識相關移民法律條文,大家用common sense就可以了解,有了這根基才繼續看黃先生的解讀就會更易理解。



黃先生寫的文章,部分友好提議可否精簡些,因為越仔細就越提不起興趣讀下去,這一點我們完全明白,這篇文章仍然保持一向作風,因為在提供個人意見之前,作為業界,有道義責任提供相關的法理和依據。如果大家對黃先生有信心,可以skip那部分,直接看其個人分析就可以了。



第一章 – IRPA移民法律



基於三權分立這大原則,IRCC只是行政機構,執行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(IRPA) (laws.justice.gc.ca/eng/acts/i-2.5/),為行文方便,我們只引出以下部…
1. Interpretation – Definitions:
• Section 2(2) –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(IRPR) (laws-lois.justice.gc.ca/eng/regulations/sor-2002-2…) 乃移民法律的延伸
2. Objectives and Application – Immigration:
• Section 3(1)(f) – “to support …. the attainment of immigration goals …. in consultation with the provinces” (注:所以就有之後的省提名PNP項目)
• Section 3(1)(g) – “to facilitate the entry of visitors, students and temporary workers ….” (注:所以就有之後的旅遊簽證、 eTA、 學簽及工簽)
• Section 3(1)(i) – “to promote international justice and security by fostering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….” (注:所以就有之後的難民及受保護人士類移民項目)
3. Objectives and Application – Application:
• Section (3)(a) – “This Act is to be construed and applied in a manner that furthers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interests of Canada” (注:所以加拿大就會向國際伸出橄欖枝)



第二章 – IRPR 移民條例



最簡單的理解: IRPA可比喻為大廈的地基; IRPR則是一層一層向上建的高樓。意思是所有移民項目也是經IRPA授權的。為行文方便,大家只需了解以下:
1. Part 6 – Economic Classes
• Division 1 – Skilled Workers
• Division 2 – Business Immigrants
2. Part 7 – Family Classes
3. Part 8 – Refugee Classes
• Division 5 – Protected Persons – Permanent Residence (注: 不少手足就是經這途徑)
4. Part 10 – Visitors
5. Part 11 – Workers
6. Part 12 – Students
7. Part 19 – Fees (注: 大家交的申請費用其實有法律條文授權的)





以上兩章簡單總結:
1. 大家過去這幾年在IRCC官網看到的所有資訊,例如政策更改,新政策指引等等,移民部的技術官僚全是按章出牌,也有法律依歸。從另一角度說,IRCC出的牌不可以是隨MP的個人意志及游說努力而有所偏離
2. 說白一點,游說團體包括NGO可以天馬行空地為民請命,包括自稱有 “直達天庭” 渠道,但到頭來其實受IRPA及IRPR兩個金剛罩所制肘
3. 再說白一點,來自香港的申請人不論任何個人因素,仍要乖乖地跟黃先生事務所網站的八字真言 — “實事求是, 按步就班” (www.lingwong.ca/)




第三章 – IRPA 第25條款



第二章說IRPR等於一層層的高樓,大家或者會問: “為什麼看不見Hong Kong Pathway啊?”,答案是,為了方便移民部長因事制宜,也基於公眾利益和考慮,IRPA在Part 1 Division 3已植入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considerations – Public policy considerations。大家請點擊 (laws-lois.justice.gc.ca/eng/acts/i-2.5/section-25.…) 看原文。



Section 25.2(1) 意思是申請人如果不能滿足IRPR既定的移民項目條件,移民部長基於公眾利益考慮,可一刀切全部免除,只需要符合部長特事特辦而提出的要求即可。但這一般是臨時措施,有日落條款。所以當時的移民部長就引用IRPA賦予的權力向香港人伸出橄欖枝, 但有效期至2026.08.31而已。



如果大家了解到以上分析, 就明白:
1. IRPR沒有HK Pathway這移民項目,因為這時暫時措施而已,移民部長不用要求國會更新移民法律就可施行
2. Stream A及B的移民申請條件,移民部長有權因事制宜訂立,也不用國會通過






第四章 – HK Pathway的法律依歸印證



我們刻意獨立解釋這議題是印證第三章所說的,請點擊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) 看IRCC的原文,重點如下:
1. 權力來源:Public policy considerations大標題,清楚說明移民部長是引用IRPA Section 25.2的
2. 特事特辦的Stream A/B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, 移民部長全權決定, 也有權日後調整, 不需國會授權



第五章 – IRPR設定永久移民項目的應用



首先請點擊 (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_Tq6-vdyMcMRKX0HYTlwyezQv…) 看IRCC發表的2025-2027 未來3年的最新年度接收移民數目的指標, 大家只需要留意以下的重點:
1. 左邊column的Immigrant category:
a. Economic經濟類別及其分支
b. Family家庭團聚類別及其分支
c. Refugees and Protected Persons類別,不少手足就是經過後者成功移民加拿大
d. H&C and Other,後者包括第四章的HK Pathway
2. Economic經濟類別的remark 5-11, 清楚解釋各類分流的應用 (注: 大家會留意到與HK Pathway風馬牛不相及)
3. H&C and Other的remark 13,清楚解釋包括HK Pathway



我們的分析如下:
1. 以上年度引入移民數量的圖表是與第二章IRPR 移民條例所列出的永久性移民項目吻合
2. HK Pathway只是暫時性移民項目,既然移民部權力由來是第三章的Public policy considerations,順理成章被歸納於H&C and Other, 所以所有申請的檔案號碼以H行頭
3. 正如remark 13提及的, 原則上 HK Pathway要與其他H&C and Other類共用年度目標配額, 即2025/2026/2027的10,000/6,900/4,300,這正是大家正在糾結的地方
4. 游說團體包括HKW希望經MP要求IRCC調整以上的年度配額,使Stream A/B申請人受益,在野黨的Bloc Québécois的MP his honour Alexis Brunelle-Duceppe,也是Standing Committee on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(CIMM)的Vice-Chair,基於政治需要當然樂於回應,但大家對MP的影響力要有合理的期望:原則上他們只是有效的橋樑,把市民的聲音帶入CIMM,甚至在國會公開提問,讓移民部公開回應,謹此而已
5. 關於case processing time,這類案子2025.07的顯示是約24個月 (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JsEfk_iYqHIaov_j_WPqzoKid… file number可另外申請3年Optional OWP,也沒有說是只容許申請一次,而家庭成員也可同時受惠。加拿大的善意,大家怎可能領略不到?
6. IRCC也確認申請人可在案件審批途中離境,只需收到CPP通知後回來加拿大完成virtual landing程序 (注:黃先生也善意提醒大家要有Optional OWP在手才離開, 萬無一失) ,大家根據各自需要選擇留加或回港等批,糾結甚麼? 忐忑甚麼?
7. 最重要的是,游說努力就算合情合理也不會收到快速回應,與其給自己壓力,為何不坦然接受現實,乖乖排隊呢?
8. 早陣子香港人社區廣傳悲情,說以未來3年的年度配額計,再加上未來申請會大增,所以大家要等7年或以上才獲批。這其實感性有餘,理性不足,因為IRCC實際批移民數目可作適當的內部調整,例如將高估了的項目配額移給低估了的;又例如調整人力資源以舒緩積壓過高的類別,甚至超出Immigration Levels Plan所定的配額又如何?
9. 大家再看看關於經濟類移民申請類別的處理時間 (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QK5ASA9R0wzzaDlU9zf58S96p…) 就可以客觀地認識到哪些類別是被歸納於Economic Classes,而不是一廂情願自創理論,這樣就不會被錯誤引導







第六章 – 正確了解IRCC網站關於Live in Canada permanently



我們順藤摸瓜,從友好提供的HKW Facebook帖文中找到IRCC網站這板塊。大家首先點擊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) 看原文,最後更新是2025.06.23,黃先生的解讀如下:

1. 以上IRCC提供的資料板塊,對象是全球有興趣移民加拿大的人,行文越user-friendly越好,因此只可蜻蜓點水式給瀏覽者提供大方向,而細節就要一層一層探討下去
2. 這板塊提供的資料當然有第二章的法律條文支撐著,為了容易理解,唯有像黃先生與客戶溝通方式, “法律在心中不在口中”
3. 其實整個板塊在我們業界看,只是IRCC的housekeeping動作,很簡單地把不同移民項目從申請人的思維和角度整合起來,例如:
a. Work-based immigration programs類別,讓申請人知道是先完成加拿大工作
b. Regional programs類別,是有區域性局限,例如各省份的省提名PNP項目
c. Family-based immigration類別,當然是指家庭團聚
d. Refugees and other vulnerable people類別,是指難民及protected persons
e. Programs that are paused or closed類別,給瀏覽者重溫曾經存在的項目,現在已被取消或停止接受申請
4. 大家細心比較以上a-e的用詞,是否與以上第二及第五章的有所不同呢?原因很簡單,後者是官方冠名;前者只是方便網頁瀏覽者理解,又或者以功能組合而已


最重要的是,這板塊並非介紹新的移民項目, 也不是提供政策更新,就好像黃先生給你一個橙,你只能看到表面,如要品嚐果肉,可以自己動手剝皮,也可以由我們團隊代辦。
分析完畢!





第七章 – HKW 2025.06.30的Facebook帖文分析



請點擊 (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ZiY2QmlNP8SPp9c2jsoRsaajw…) 看原文截圖,帖文帶出以下訊息:
1. HKW說:加拿大移民部將「Hong Kong Pathway」列入「work-based」經濟類別
黃先生說:正如第六章談及,以功能歸類而已,因為Stream B確實是經加拿大工作才符合申請資格,但萬萬不可以倒果為因或以偏概全,因為HK Pathway也存在Stream A,不需加拿大工作經驗。最重要的是,IRCC沒有移民項目被冠名 “work-based immigration program”

2. HKW說:加拿大移民政策「Hong Kong Pathway」一直屬於人道與恩恤(H&C)類別
黃先生說:有理由相信我們的文章也輾轉流傳至HKW,他們早年發表的HK Pathway項目不足之處的報告當中也列舉不少苦主案例,說HK Pathway是Economic Classes經濟類移民,當時黃先生的回應文章也提供friendly amendment

3. HKW說:H&C 類別的永居配額非常有限,導致大量申請個案積壓
黃先生說:表面上看就是這樣,但大家可重溫第5章第8點,IRCC隨時可作內部調整,但如果游說團體迫IRCC埋牆腳要書面保證,是不合IRCC的政治倫理

4. HKW說:我們亦多次提議將經濟類別的移民目標配額撥給「Hong Kong Pathway」
黃先生說:其實HKW可以將視野擴闊,例如 “將其他類別用不完的年度配額優先撥給HK Pathway”, 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,但後者更powerful

5. HKW說:移民部現在更新指引,將「Hong Kong Pathway」列入「work-based immigration programs」,即屬於經濟類別
黃先生說:對不起, 搞錯了, HK Pathway的Stream B確實經加拿大工作完成的,但並不屬於Economic Classes經濟類別。這就等於說 “阿媽係女人, 女人係阿媽”,另外,Stream A又作何解釋?

6. HKW說:經濟類別的配額有多少尚不清楚
黃先生說:請參考第五章,2025/2026/2027 Total Economic共計232,150/229,750/225,350,也另外提供每項分流的配額。這階段大家都不知道每分流的進度,我們關心的其實是一點,整體看是否用完,如果整體用不完, IRCC可否優先照顧HK Pathway的A及B,而不是偏偏B

7. HKW說:希望這一改變能增加「Hong Kong Pathway」的移民目標配額
黃先生說:正確理解是把其他移民項目用不完的年度配額優先照顧Stream A/B,這是在幕後默默進行的,而不是公開打鑼打鼓更新Immigration Levels Plan



結論



1. 因為PR申請未批,部份香港朋友基於情緒發洩說了些不好聽的說話,甚至說 “被誤導才上了救生艇”, “移民部當初開出的支票未能兌現” 等等。黃先生這篇文章是幫大家了解IRCC的政治倫理,現實是IRCC人力資源有限,年度移民配額僧多粥少之餘,也從2025開始進一步被削減20+%。

2. 好了, HK Pathway有HKW替大家爭取, 其他的Special Measures例如Haiti、 Iran、 Israel, the West Bank and the Gaza Strip、 Lebanon、 Sudan、 Ukraine也會有其族裔的NGO發聲, IRCC怎處理呢?

3. 請點擊 (www.canada.ca/en/immigration-refugees-citizenship/…) 看加拿大幫助阿富汗人避戰亂的特別項目,對象是服務加拿大在阿富汗外交事務的當地員工,例如翻譯、嚮導、 情報搜集等等,他們的安全受到塔利班政權的威脅,情況比香港差何止百倍,IRCC仍然要睇餸食飯,額滿即止,相對HK Pathway是韓信點兵,多多益善,香港人就算唔感恩,理應留些口德吧!


後記



請點擊 (www.mingpaocanada.com/tor/htm/News/20250702/tab1_r…) 看明報加東版,標題為“港救生艇計劃更改類別 未提配額有望加快審批”,當然他們的理解偏頗了,至於是否同樣被HKW 2025.06.30發表的Facebook帖文誤導就不得而知了。

7 months ago (edited) | [YT] | 5